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大连市民政局在推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,经过几年的努力探索,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合当地实际工作情况的工作路子,使全市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以至全国先进行列。为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,目前正在全市推行城市低保集体(听证)审批和引入阳光监督机制,以提高低保的透明度,促进低保审批程序化,规范化,提高低保工作政务公开水平。一是实行城市低保集体(听证)审批。在街道办事处(乡镇人民政府)成立以主管领导和社会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城市低保集体(听证)审批小组,吸收当地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,当地居民可以在街道社会救助中心登记的情况下旁听(听证)审批会议。所有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员均需通过集体审批,有争议的申请对象要进行听证。对集体审批的全过程制定详细的程序和步骤,并认真作好记录。二是引入低保管理阳光监督机制。市、区、街道三级分别建立城市低保管理阳光监督员队伍,吸收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,从城市低保的政策制定到执行进行全程监督。监督员采取选聘相结合的方式产生,监督的内容包括政策监督、程序监督、走访调查和接受来访等。 在实行城市低保集体(听证)审批和引入阳光监督机制的同时,大连市民政局开始研究探索城市低保工作的新发展,即实行低保管理城乡一体化和建立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。随着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,城市和乡村居民生产生活逐步趋向一体化,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也将逐步向一体化方向发展,这是低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。需要研究制定统一的救助办法、统一的救助标准,同时探索建立大连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,形成以低保为主体、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全覆盖的救助体系;探索建立城市低保自然增长机制,与中科院研究所进行低保自然增长机制的调查,根据城乡居民消费指数和物价指数的变化调整低保标准,使工作有了依据,增强了科学性、合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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