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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市全面启动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济工作
来源:时间:2010-2-8

        为使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,大连市委、市政府决定近期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济活动。1月15日,大连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工作会议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部署安排节日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济和走访慰问工作。市国资委、经委、农委、老龄委和各区市县民政局领导参加了会议。
        今年元旦、春节期间,大连市计划救济城乡各类困难居民125016户、199484人。其中,救济城乡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家庭98812户、173280人;救济在乡重点优抚对象12690人;救济企业特困职工12922人;慰问农村省级以上困难劳模及百岁老人592人。临时救济金发放标准:市内四区城市低保对象、困难企业特困职工、农村省级以上困难劳模和百岁老人按每户(人)400元标准发给临时救济(慰问)金;其他地区城乡困难居民每户(人)按300元标准发给临时救济金;城市低收入家庭按城市困难居民标准的70%予以救济。此次临时救济工作共需资金4203万元。所有救济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,自2010年1月18日起陆续发放到救济对象手中。
        会议要求,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街道(乡镇)、居(村)委会和所属单位严格依据规定范围、规定标准将救济款发放到救济对象手中;在救济金发放前和发放过程中,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,提高发放工作的透明度;要专款专用,建立救济款物发放登记簿,由领取人签名。各级党委、政府和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要在元旦、春节期间,结合临时救济,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普遍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。各级对口帮扶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帮扶单位、党员干部对帮扶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,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并参加走访慰问。在走访慰问活动中,除了给予必要款物外,还要认真听取困难群众的意见,针对不同家庭的实际状况,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,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,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。市纪检监察、财政、审计、民政等部门将适时对救济金发放情况进行督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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