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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溪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和优抚保障水平
来源:时间:2010-7-28

        日前,本溪市将11类城市低保对象的分类救助标准再一次提高,同时通过加大临时救助力度,使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额从160元提高到184元以上,提高幅度15%以上。农村低保标准城区由每人每年1400元,达到每人每年1680元,提高幅度达20%,比省民政厅要求的10%的目标高出一倍;同时提高了6类农村低保对象的分类救助标准。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3400元,增长6.3%。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年人均1900元提高到2100元,增长10.5%。同时,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,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提高幅度均在15%以上,其中,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提高幅度高达53.8%,在乡复员军人每月提高14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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