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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岭调兵山市发放高龄生活补贴
来源:时间:2010-7-28

        根据《铁岭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从2010年6月1日起,调兵山市政府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为90—99周岁老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,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100周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,是又一项为民办实事具体举措。落实新的老年人生活补贴优待政策,对于提高高龄老人待遇和生活质量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        按规定,凡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亲自或由直系亲属带着老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照片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的街道、社区(村)办理申请领取补贴手续,并将在每个月领到补贴金。新增对象,从符合条件之日下月起发放;死亡对象,从死亡之日下月起停发。我市6、7月已为134位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.34万元。老人反响良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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